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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宁波市海曙区会计珠算学会章程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2-11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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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:宁波市海曙区会计珠算学会,经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法人社团。 第二条 本会性质:由本区从事会计、珠心算研究、教学和会计实务工作者自愿组成,普及、推广会计理论研究和珠心算技能,属非营利性的地方性学会。 第三条 本会宗旨: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,全面贯彻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,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目标,开展会计理论研究、会计交流和会计服务活动,以提高本区会计理论研究和会计工作水平,更好地为加强经济管理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。本会及全体会员应自觉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。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科学技术协会、登记管理机关宁波市海曙区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,是宁波市会计珠算学(协)会单位会员。本会挂靠单位为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,并接受其日常行政管理。 第五条 本会的驻所在大梁街48号(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内)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: (一)组织会员学习、宣传贯彻《会计法》、国家财经方针政策、会计法规和制度。 (二)组织会员从事会计和珠心算学术研究,举办专题研讨会、报告会、业务知识讲座,学习推广现代会计管理方法,交流财会工作经验和会计工作发展情况。 (三)充分利用学会的自身优势多渠道、多层次、多形式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,不断提高我区会计队伍素质。 (四)调查研究我区财会工作在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探讨解决途径,提出改进建议,为推进深化会计改革、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理论指导。 [1] [2] [3] [4] [5] [6] [7] 下一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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